各年级:
根据教育部、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及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上电学〔2021〕86号),现将2022-2023学年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、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》、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
二、评选对象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所有在籍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学生。(“电力菁英班”奖学金评定办法另定)
三、评选条件
凡符合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者,均可参评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四、评选标准
各年级根据学生在该学年中的表现情况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打分,择优评定。具体实施方案,见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。
五、评选流程
1.10月12日前,各年级完成上报《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人数核定表》电子版。
2.10月18日前,各年级完成学生系统申请、辅导员审批、年级拟获奖学生信息上报等环节(学生系统申请,辅导员学院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),学院将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suepqgzx@126.com。
3.10月27日前,学院完成公示(公示期5个工作日)环节并上交纸质材料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,包括:
(1)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单(系统导出版)》(签字盖章版)
(2)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单项奖学金汇总名单(系统导出版)》(签字盖章版,同时需提供相应的学院评审办法)
(3)《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》(签字盖章版)
4.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讨论审核,报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。
六、注意事项:
1.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,毕业学年不设奖学金的评选。每学年的获奖人数不超过有参评资格本科学生人数的25%。
2.本次奖学金通过学生在校银行卡发放,请学生确保银行卡可使用。
3.参评成绩为本学年所选全部课程成绩,含必修课、选修课等全部成绩。
4.如名次出现并列,学业成绩以必修课绩点排序。
5.电力菁英班奖学金评定以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电力菁英班”奖学金评定细则》为准。
6.今年8月前退役复学学生,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,根据相关政策在本次评定时由学院完成奖学金提级。
7.退役复学学生入伍前奖学金提级工作另行通知。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
2023年10月16日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(合作办学).pdf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.pdf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电力菁英班”奖学金评定细则.pdf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.pdf
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人数核定表.xls
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.xls